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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放假前和寒假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08 10:36:53 作者:实验室管理科

各中层单位:

2024年寒假临近,按照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近期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学校关于安全工作相关要求,为做好放假前及寒假期间安全管理,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现就做好放假前安全检查及假期安全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消防安全。各单位对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建设、重点场所(部位)防火措施、消防设施器材配备是否齐全、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是否有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非机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开展全面排查。

(二)实验室安全。各教学科研单位对照教育部2023年安全检查指标体系《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见附件),全面排查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实验室危险源分级管控要求及安全管理制度等落实情况,着重做好实验室及相关场所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安全,水电安全、生物安全以及特种设备与常规冷热设备使用的隐患排查整改和安全管理工作。

(三)特种设备安全。相关单位对食堂、开水房等场所使用的小型锅炉等有压容器、电梯等特种设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设备是否在检验认定有效使用期内使用,确保学校动力和特种设施设备安全运转、水电气正常供应。

(四)在建工程安全。相关单位加强对在建工程(含维修加固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督促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台账,落实整改时间和责任人,及时排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压实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安全责任。

二、时间安排

(一)2024年1月9日,学校现场督查检查。学校组成检查组根据各单位前期上报的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对重点部门、单位进行抽查,现场检查及督查情况将以书面形式通报各单位。   

(二)2024年1月9日-1月12日,各单位隐患整改。各单位根据自查自纠及检查组通报的问题,积极开展隐患整改工作,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逐项列举清单、逐条细化措施、逐一整改销账。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中层单位要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抓实抓牢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层层压实责任,切实做好放假前及寒假期间安全管理工作。

(二)强化安全教育。重点做好对本单位师生员工防火、防盗、防诈骗、防传销、防事故等的安全教育和法纪道德教育,增强师生安全意识。

(三)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管控规定,规范危险化学品存储、领用、使用、保管及废弃物处置;加强用水、用电、用气及相关设施设备管理;假期中不能断电的仪器设备,要安排专人值班,并落实相应技术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

(四)畅通应急联动机制。各单位要切实落实假期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巡查制度,确保通信畅通。遇有突发事情或紧急情况,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并第一时间上报。三校区保卫部门24小时值班报警电话:雅安校区0835-2882110;成都校区028-86290110;都江堰校区028-87126110。

 

附件: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


 

四川农业大学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