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崇州基地土地使用质量考核等级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06 11:42:36 作者:基地与实验室管理处
各单位:
根据《教学科研基地管理办法》(校发[2020]19号)《教学科研基地使用质量考核实施办法》,为提高教学科研基地资源使用效率和质量,学校对院所基地使用进行质量考核并设立基地使用质量奖。质量考核是指对2021年10月至2022年9月各单位(国重实验室由于基地土地使用时间太短不参与此次考核)在崇州基地土地资源的使用计划、使用质量、使用效益等方面进行考核评分,经公示无异议,现将考核等级结果及获奖等级公布如下:
按照《教学科研基地管理办法》将对获得特等奖和一等奖的院所分别给予4万元和2万元的奖励。
基地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