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五一”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30 11:59:58 作者:实验室管理科
各教学科研单位:
“五一”假期来临,请各单位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避免假期期间因放松警惕、管理松懈,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确保实验室安全稳定,特作如下安全提示:
一、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假期间,强化“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人人有责”意识,遵循“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
二、做好实验室使用监管。实验人员需向导师或实验室负责人报备相关实验活动,落实进出登记制度,无关人员不得出入实验室。不得在实验室吃东西,严禁在实验室留宿。
三、确保人员人身安全。实验人员要做好对实验项目与实验环境的风险评估,特别注意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特种设备、机械传动、高温高压等对人体的伤害,做好个人防护。
四、强化危化品监管。易燃、易爆、强腐蚀性的危险化学品应存放在专柜中,易制毒、易制爆、易燃(如乙醇、石油醚、乙醚)等危化品不可超量储存在实验室。
五、加强加热设备管理。马弗炉、烘箱等加热设备周围严禁堆放易燃物、可燃物;长时间通电的加热设备必须专人值守,离开实验室时,必须关闭电源。
六、加强气瓶气体管理。气瓶要垂直固定放置,不能倒地乱放;每次开始实验之前应对使用的气瓶进行检漏,实验结束关闭气瓶总阀后对气瓶再次检漏。
七、加强用电安全管理:大功率仪器设备应单独接线;对于裸露或存在漏电危险的电线,应及时更换;不乱拉电线,避免多个插座串联或超负荷用电。
八、规范危废处置。往废液桶倾倒有机、无机废液时,务必确定是否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针头及针筒、废弃试剂瓶等固体废弃物应分别使用专用容器收集。严禁向下水道倾倒废液;严禁将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混放。
实验人员做完实验离开实验室时,应确保关闭水源、电源、气源,锁好门窗,防止火灾、爆炸、溢水事故发生。假期值班人员要加强对实验室的巡查,单位负责人要注意掌握实验室的安全动态,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切实消除一切隐患,守住安全底线。
基地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