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硝酸铵购买需求统计及系统平台登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20 11:06:38 作者:实验室管理科
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属地公安局对危险化学品购买的管理要求,由于硝酸铵属民用爆炸品,其购买需求需由学校统一申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写需求统计表
请各单位根据教学科研工作实际需求,如实填写《2025年度硝酸铵使用购买需求统计表》(见附件),并于2024年11月27日前将签字盖章后的PDF扫描版发至李老师邮箱(11488540@qq.com)统计上报。
二、系统平台登记
请各位负责老师于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4日在实验材料系统平台按管制类危化品的操作步骤进行下单审核。
特别注意事项:由于硝酸铵的特殊性,每年仅下半年集中采购一次,若错过今年购买批次,只能明年再申购。
联系人:基地与实验室管理处,李老师0835-2888632。
基地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