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秋季学期开学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教育部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压实安全责任,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现就开展2026年秋季学期开学实验室安全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校教学科研实验室及相关场所。
二、检查内容
各教学科研单位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附件1),全面检查以下内容:
(一)安全责任体系。检查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是否健全,各级安全责任人是否明确,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和安全承诺书(附件2)签署情况。
(二)危险源排查。排查实验室危险源分级管控要求及安全管理制度等落实情况,重点针对危险化学品、常规冷热设备、特种设备(高压灭菌锅、气瓶等)与生物安全等实验室重要危险源的隐患排查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一)单位自查自纠(9月17日-9月23日)
各单位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和检查内容,对本单位各类教学科研实验室及相关场所开展全方位、立体式排查,对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建立台账并逐条整改,填写《2026年秋季学期开学实验室安全自查表》(附件3),并于9月24日前将附件3(Excel版本和加盖单位公章的PDF扫描版本)发送至基地与实验室管理处唐老师处(邮箱:707952940@qq.com,联系电话:028-86291871)。
(二)学校现场检查(9月25日-10月15日)
在各单位自查自纠基础上,基地与实验室管理处、保卫处、后勤管理处等职能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进行全覆盖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情况以整改通知书的形式发送至各单位。
(三)单位整改
各单位应对自查中发现的隐患及时开展整改工作,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所有隐患实行闭环管理,未整改到位的不予销账。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开展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限期整改、闭环管理。
(一)做好重点排查。各单位需重点排查实验室水电消防安全、易制毒(爆)等危险化学品的全流程管理、高温加热设备(尤其是烘箱、电热板)的使用安全、压力容器(包括气瓶)的使用安全、生物危险废弃物和化学危险废弃物的规范处置、有限空间的规范管理,确保实验室重要危险源数量清晰、位置准确、风险可控、管理有序。同时按要求张贴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操作规程,实验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二)落实监管责任。各单位须组织所属实验室及相关人员,逐级签署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和安全承诺书(二级单位与实验室负责人签署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实验室负责人与实验人员签署实验室安全承诺书),明确岗位安全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做到责任到人、管理到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实验室负责人是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须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三)建立应急预案。各院所须结合本单位风险特点,健全实验室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责任人,配齐应急物资,确保发生突发情况能够及时有效处置。
附件:
1.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
2. 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和安全承诺书
3. 2026年秋季学期开学实验室安全自查表
基地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6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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