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暑假前实验室安全检查及夏季高温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科研单位:
2026年暑假将至,夏季高温炎热,极端天气频发,实验室安全风险显著升高。为防止假期管理松懈引发安全事故,确保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现就放假前实验室安全检查及夏季高温安全防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各单位应在前期安全检查基础上,进一步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附件1),全面排查各项安全隐患,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 严控危化品管理:易燃、易爆、强腐蚀性及管制类危化品(剧毒、易制爆、易制毒、爆炸品等)须严格执行“双人双锁”制度。检查危化品储存场所的通风、降温、防火、防爆等设施运行状况;对低沸点、易挥发化学品须采取降温、隔热措施,减少存量,防止泄漏挥发。危化品不得超量储存(同一防火单元内危化学品原则上不超过100 L/100 kg,易燃易爆品不超过50 L/50 kg)。
2. 规范危废处置:化学废弃物须分类收集于专用容器,并存放在指定危废暂存区,严禁将危险废物直接排入下水道或混入生活垃圾。针头等利器须放入利器盒。生物废物(如动物尸体、感染性材料)须经高温高压灭菌或化学浸泡处理,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3. 排查电气隐患:各单位全面排查实验室电器线路老化、破损情况,检查配电箱、插座是否存在过载问题,大功率仪器须使用专用插座,禁止多个接线板串接,禁止使用老化、破损线缆。
4. 加强高温设备使用管理:马弗炉、管式炉、烘箱等加热设备周围严禁堆放易燃、可燃物。加热设备须张贴安全操作规程和高温警示标识,使用期间须有人值守或配备实时监控。暑假期间暂不使用的仪器设备要及时切断电源。
5. 强化气瓶管理:气瓶须垂直固定,存放于通风、远离热源的安全区域。可燃气体与助燃气体不得混放。使用前应进行检漏,实验结束后关闭气瓶总阀并再次检漏。有毒、可燃气体应放置于专用气瓶柜中,并配有气体监测报警装置。在较小密闭空间使用窒息性气体(如氮气、氩气)时,须安装氧含量监测报警装置。气体管路须有清晰标识,并定期检查气密性。
6. 做好个人防护:实验操作人员须穿着实验服或防护服,按需佩戴防护眼镜、防护手套、呼吸器等。操作有毒、挥发性试剂应在通风橱内进行。个体防护用品应分散存放在安全场所,便于紧急取用。
7. 检查应急物资:检查灭火器、防化服、急救箱等应急器材是否配备充足、有效;灭火毯、灭火器应放置在实验室明显且易于取用的位置,并贴有相关标识。
二、时间安排
(一)单位自查自纠(2026年7月8日—7月9日)。各单位按照工作要求,对本单位所属重点区域、重要危险源进行全面排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逐条整改。并填写《2026年暑假放假前实验室安全自查表》(附件2),并于7月10日前将附件2(Excel版本+加盖单位公章的PDF扫描版本)发送至基地与实验室管理处唐老师处(邮箱:707952940@qq.com)。
(二)学校现场检查(2026年7月8日—7月10日)。 基地与实验室管理处联合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分组对重点单位进行抽查,检查情况将以书面形式通报各单位。各单位应按照学校检查情况,积极开展整改工作,短期内不能完成整改的,应利用暑假期间完成整改。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四级安全责任体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人人有责”原则,明确学校、教学科研单位、实验室、实验人员四级安全责任体系,确保实验室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员职责清晰、到岗到位。
(二)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管控规定,规范危险化学品存储、领用、使用、保管及废弃物处置;加强用水、用电、用气及相关设施设备管理;假期中不能断电的仪器设备,要安排专人值班,并落实相应技术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
(三)畅通应急联动机制。各单位要切实落实假期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巡查制度,确保通信畅通。遇有突发事情或紧急情况,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并第一时间上报。
三校区保卫处报警电话:
雅安校区 0835-2882110;成都校区 028-86290110;都江堰校区 028-87126110。
实验室管理科电话:
雅安校区 0835-2888632;成都校区 028-86291871;都江堰校区 028-87123325。
附件:1.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
2. 2026年暑假放假前实验室安全自查表
基地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6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