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正文

关于做好2026年暑假前实验室安全检查及夏季高温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07 17:57:58         作者:实验室管理科   审稿:徐怀亮

各教学科研单位:

2026年暑假将至,夏季高温炎热,极端天气频发,实验室安全风险显著升高。为防止假期管理松懈引发安全事故,确保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现就放假前实验室安全检查及夏季高温安全防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各单位在前期安全检查基础上,进一步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附件1),全面排查各项安全隐患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 严控危化品管理易燃、易爆、强腐蚀性及管制类危化品(剧毒、易制爆、易制毒、爆炸品等)须严格执行双人双锁制度。检查危化品储存场所的通风、降温、防火、防爆等设施运行状况对低沸点、易挥发化学品须采取降温、隔热措施,减少存量,防止泄漏挥发。危化品不得超量储存(同一防火单元内危化学品原则上不超过100 L/100 kg,易燃易爆品不超过50 L/50 kg

2. 规范危废处置:化学废弃物须分类收集于专用容器,并存放在指定危废暂存区,严禁将危险废物直接排入下水道或混入生活垃圾。针头等利器须放入利器盒。生物废物(如动物尸体、感染性材料)须经高温高压灭菌或化学浸泡处理,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3. 排查电气隐患各单位全面排查实验室电器线路老化、破损情况,检查配电箱、插座是否存在过载问题,大功率仪器须使用专用插座,禁止多个接线板串接,禁止使用老化、破损线缆。

4. 加强高温设备使用管理马弗炉、管式炉、烘箱等加热设备周围严禁堆放易燃、可燃物。加热设备须张贴安全操作规程和高温警示标识,使用期间须有人值守或配备实时监控暑假期间暂不使用的仪器设备要及时切断电源。

5. 强化气瓶管理气瓶须垂直固定,存放通风、远离热源的安全区域。可燃气体与助燃气体不得混放。使用前应进行检漏,实验结束后关闭气瓶总阀并再次检漏。有毒、可燃气体应放置于专用气瓶柜中,并配有气体监测报警装置。在较小密闭空间使用窒息性气体(如氮气、氩气)时,须安装氧含量监测报警装置。气体管路须有清晰标识,定期检查气密性。

6. 做好个人防护:实验操作人员须穿着实验服或防护服,按需佩戴防护眼镜、防护手套、呼吸器等。操作有毒、挥发性试剂应在通风橱内进行。个体防护用品应分散存放在安全场所,便于紧急取用。

7. 检查应急物资:检查灭火器、防化服、急救箱等应急器材是否配备充足、有效灭火毯、灭火器应放置在实验室明显且易于取用的位置,并贴有相关标识。

二、时间安排

(一)单位自查自纠20267879)。各单位按照工作要求,对本单位所属重点区域重要危险源进行全面排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逐条整改。填写《2026暑假放假前实验室安全自查表》(附件2),并于710日前将附件2Excel版本+加盖单位公章的PDF扫描版本)发送至基地与实验室管理处老师处(邮箱:707952940@qq.com)

(二)学校现场202678日—710日) 基地与实验室管理处联合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分组对重点单位进行抽查,检查情况将以书面形式通报各单位。各单位应按照学校检查情况,积极开展整改工作,短期内不能完成整改的,利用暑假期间完成整改。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四级安全责任体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人人有责原则,明确学校、教学科研单位、实验室、实验人员四级安全责任体系,确保实验室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员职责清晰、到岗到位。

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管控规定,规范危险化学品存储、领用、使用、保管及废弃物处置;加强用水、用电、用气及相关设施设备管理;假期中不能断电的仪器设备,要安排专人值班,并落实相应技术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

畅通应急联动机制。各单位要切实落实假期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巡查制度,确保通信畅通。遇有突发事情或紧急情况,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并第一时间上报。

三校区保卫处报警电话:

雅安校区 0835-2882110;成都校区 028-86290110;都江堰校区 028-87126110

实验室管理科电话:

雅安校区 0835-2888632;成都校区 028-86291871;都江堰校区 028-87123325


附件:1.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

2. 2026年暑假放假前实验室安全自查表


基地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