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迎接省教育厅2026年实验室安全进校调研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高校实验室安全进校调研工作的通知》安排,省教育厅专家组定于2026年7月2-3日进校,对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实地调研检查。为全面做好迎检准备工作,确保专家组在校检查期间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重点及内容
(一) 检查重点
重点聚焦安全风险等级为 Ⅰ 级(重大风险)和 Ⅱ 级(高风险)实验室;二级单位安全责任体系、规章制度、安全准入制度及考试培训的落实情况;实验室重要危险源管理、实验室安全风险台账管理及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实验室及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执行情况等。
(二)检查内容
1. 落实分级检查制度。针对安全风险等级为 Ⅰ 级(重大风险)和 Ⅱ 级(高风险)实验室,各单位须按频次开展定期检查,并如实填写安全检查记录表。Ⅰ级实验室,每周检查1次,Ⅱ级实验室,每月检查1次。
2. 健全安全责任体系。逐级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和承诺书,确保责任压实到人。
3. 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检查以下内容:气瓶是否固定、放置规范,是否悬挂使用状态标识,助燃气体与可燃气体是否隔离存放;高温加热设备是否配备操作规程及警示标志,操作是否规范;特种设备是否取得使用登记证并配备操作规程;配制试剂是否规范张贴标签;危险化学品是否分类存放并按要求上锁保管,易燃易爆品是否存在超量存放现象,使用出入库台账是否完整准确。
4. 强化应急设备巡检。做好应急喷淋、洗眼器、应急器材柜等安全设施的定期巡检与维护,并保存完整记录。
请各单位严格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附件1),逐项开展检查与整改工作,确保无死角、全覆盖。
二、检查时间安排
1. 7月2日下午:雅安校区、都江堰校区
2. 7月3日上午:成都校区
三、工作要求
1. 各单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需对各实验室房间开展全面督查,做好环境卫生和安全规范管理,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尤其要重点关注 Ⅰ 级和 Ⅱ 级风险实验室房间的整改落实。
2. 专家组赴相关单位开展现场检查时,请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实验室安全的领导,以及实验室负责人到场陪同,并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的说明与配合工作。
3. 本次检查采取抽查方式,各单位均应持续做好环境卫生和安全规范管理工作,确保随时具备接受检查的条件。
4. 各单位实验室负责人应提醒在实验室开展实验的师生,实验期间须穿着实验服,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开展实验。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
基地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6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