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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硝酸铵购买需求统计及系统平台登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13 15:58:56         审稿:徐怀亮
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属地公安局对危险化学品购买的管理要求,由于硝酸铵属于民用爆炸品,其购买需求须由学校统一申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写需求统计表
请各单位根据教学科研工作实际需求,如实填写《2026年度硝酸铵使用购买需求统计表》(见附件1)、《硝酸铵用途说明》(附件2),并于2026年5月19日前将签字盖章后的PDF扫描版发至李老师(11488540@qq.com)统计上报。
二、系统平台登记
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核批各单位(或课题组)硝酸铵采购。请各位负责老师依据核定采购量,于2026年5月20日至5月25日期间登录实验材料系统平台,按照管制类危化品的操作步骤进行下单审核。
特别注意事项:若错过今年购买批次,只能明年再申购。
联系人:基地与实验室管理处,李老师0835-2888632。
基地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6年5月 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