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五一”节假日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提示
各教学科研单位:
2026年“五一”假期将至,为防止因假期管理松懈导致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请各单位结合《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相关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人人有责”原则,明确学校、教学科研单位、实验室、实验人员四级安全责任体系,确保实验室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员职责清晰、到岗到位。
二、严格实验室准入与人员管理。假期期间,所有进入实验室人员须通过实验室安全准入考核,获得准入资格。实验活动须向导师或实验室负责人报备,落实进出登记制度,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严禁在实验室饮食、留宿或使用可燃性蚊香。
三、加强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估。各实验室须建立危险源分布清单,针对重要危险源(有毒有害化学品、危险气体、病原微生物、辐射源、特种设备等)开展专项检查。实验前须对项目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制定现场处置方案。涉及重要危险源的场所须有显著警示标识,并确保应急预案可操作。
四、强化危化品监管。易燃、易爆、强腐蚀性及管制类化学品(剧毒、易制爆、易制毒、爆炸品等)须严格执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或“双人双锁”制度。易制爆化学品单个储存场所存量不超过50 kg。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动态台账须完整,化学品包装标签清晰、完整。不得超量储存(同一防火单元内危险化学品原则上不超过100 L/100 kg,易燃易爆品不超过50 L/50 kg)。假期前请及时清理废旧试剂,无累积。
五、规范加热设备与用电安全。马弗炉、烘箱等加热设备周围严禁堆放易燃、可燃物,设备旁不得放置易燃易爆化学品、气瓶等。加热设备须有安全操作规程和高温警示标识,使用期间必须有人值守或配备实时监控。长时间通电的加热设备严禁无人值守。大功率仪器须使用专用插座,禁止多个接线板串接,禁止使用老化、破损线缆。
六、加强气体气瓶管理。气瓶须垂直固定,存放点通风、远离热源。可燃气体与助燃气体不得混放。使用前应进行检漏,实验结束后关闭气瓶总阀并再次检漏。涉及有毒、可燃气体的场所须配有通风设施及气体监测报警装置。在较小密闭空间使用窒息性气体(如氮气、氩气)时,须安装氧含量监测报警装置。气体管路须有清晰标识,定期检查气密性。
七、做好个人防护。进入实验室人员须穿着实验服或防护服,按需佩戴防护眼镜、防护手套、呼吸器等。进行化学、生物实验时慎戴隐形眼镜。操作机床等旋转设备时,长发须盘在工作帽内,禁止戴手套、围巾等。接触高危物质后,不得随意进入非实验区。个体防护用品应分散存放在安全场所,便于紧急取用。
八、规范危废处置。往废液桶倾倒有机、无机废液时,务必确定是否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针头及针筒、废弃试剂瓶等固体废弃物应分别使用专用容器收集。严禁向下水道倾倒废液;严禁将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混放。化学废弃物须分类收集于专用容器,废液桶液面不超过3/4,严禁将危险废物直接排入下水道或混入生活垃圾。针头等利器须放入利器盒。生物废物(如动物尸体、感染性材料)须经高温高压灭菌或化学浸泡处理,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九、应急准备与值班巡查。实验室应确保洗眼装置、灭火设备等正常运行,应急通道及出口保持畅通。假期值班人员须加强对实验室的巡查,重点检查加热设备、烘箱、气瓶、化学品存放等。单位负责人应动态掌握实验室安全状况,遇突发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实验人员做完实验离开时,必须关闭水源、电源、气源,锁好门窗,确认无遗留隐患后方可离开。严防火灾、爆炸、溢水等事故。
基地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6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