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实验室有限空间安全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6年校园有限空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川教函〔2026〕83号)及《四川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366号)要求,为深刻汲取有限空间事故教训,切实保障实验室师生安全,现决定在全校实验室范围内开展有限空间专项排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
“有限空间”通常需要具备以下特征:封闭或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进出口受限;非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实验室常见有限空间包括:
1. 封闭/半封闭设备:人员可进入内部操作的大型反应釜(发酵罐)、大型高压灭菌锅等。
2. 危化品储藏室或药品保管室:无机械通风且自然通风极差的房间。
3. 废弃物(危废)暂存间:无机械通风且自然通风极差的房间。
4. 冷库/冷藏室:日常取物不算,人员需进入内部进行清洁、维修、盘点作业时,密闭空间的保温层可能释放有害气体、缺氧,且进出口可能反锁。进入作业时,必须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流程。
5. 其他:实验室内植物培养室、养虫室等通风不良的场所(若密闭且通风差,氧气浓度低于19.5%,且人员进入后需长时间作业,可能因植物呼吸作用或昆虫代谢产生CO2、氨气、硫化氢等气体积聚)。
二、排查内容
请各实验室对照《校园有限空间重点监管目录及安全防范设施设备配置参考标准》(附件1),重点排查以下内容:
1. 底数台账:是否全面辨识实验室常见有限空间。
2. 警示标识:出入口是否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有限空间 未经许可不得入内”等),是否设置风险告知牌。
3. 设施配备:是否配备通风设备、气体检测报警仪(可检测硫化氢、一氧化碳、氧气、可燃气体,必配);是否采取物理隔离措施(上锁等),防止未经审批进入。
4. 作业管理:是否执行“先审批、再通风、要检测、有监护”的作业法;涉及外包作业的,是否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并派专人现场监督。
5. 教育培训:相关人员是否接受有限空间安全培训及应急演练。
三、工作要求
1. 全面排查,建立台账:请各实验室于2026年4月30日前完成自查,填写《实验室有限空间安全排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
2. 立行立改,闭环管理:对排查出的隐患(如缺少警示标识、未上锁)要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如无通风设备、气体检测仪缺失),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责任人、措施和时限。
3. 强化培训,提升能力:各实验室须在4月底前组织一次有限空间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确保相关人员掌握风险辨识、应急处置技能。
四、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4月30日前将《实验室有限空间安全排查情况统计表》(Excel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发送至基地与实验室管理处唐老师处(028-86291871,707952940@qq.com)。
附件:1.校园有限空间重点监管目录及安全防范设施设备配置参考标准
2. 实验室有限空间安全排查情况统计表
基地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6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