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正文

关于组织参加2026年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培训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20 17:39:20         作者:实验室管理科   审稿:徐怀亮

各相关职能部门、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确保学校实验室安全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高等教育司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培训的通知》要求,定于2026年4月23日(星期四)9:00-11:30以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召开“2026年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培训会”,本次培训由各二级单位自行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集中参会,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会议将对2026年实验室安全相关工作进行部署,邀请专家就高校实验室安全有关政策、基础理论、管理实践等内容进行报告交流,并对本年度实验室安全重点工作进行详细解读。

二、培训时间与地点

培训时间:2026年4月23日(星期四)9:00—11:30。

培训方式:线上直播,各二级单位组织相关人员集中参加培训。

重要提示:各二级单位的组织人员须提前完成网上报名,方可正常收看直播。

三、参会人员

各教学科研单位组织以下人员参加本次培训(人数不限):

各单位分管实验室安全的领导、实验室秘书;实验室负责人、实验室安全员、实验技术人员;实验项目项目负责人、实验指导教师;学生安全员及其他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的人员。

特别强调: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及学校《实验室管理办法》及《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实施办法》,所有实验室相关人员均须完成规定的安全培训学时并取得准入资格。本次培训为年度常规安全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培训学时要求与必要性说明

1. 学时培训要求

依据《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实施办法(修订)》第十九条,不同等级实验室人员年度常规安全培训最低学时要求如下:I级实验室:每年≥8学时;II级实验室:每年≥4学时;III级实验室:每年≥2学时;IV级实验室:每年适量培训(建议≥2学时)

本次培训时长为2.5小时(约3学时),可计入当年常规安全培训学时。请各单位做好培训考勤与记录,作为学时认定的依据。

2. 安全责任要求

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实验室安全主要责任人,须切实履行安全责任,确保本单位相关人员按时参加培训。因未参加培训导致安全知识缺失,进而引发安全事故的,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五、报名方式及测试

1. 报名时间:请各单位统一组织参会人员须于2026年4月21日(星期二)15:00前扫描下方二维码完成报名,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2. 网络直播测试:2026年4月22日(星期三)16:00。

3.报名方式、网络直播测试等详见网址http://aqhd.las.chaoxing.com。

六、有关要求

1.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培训,指定专人负责报名、签到和会场安排。

2. 请各单位于4月26日17:00前将《二级单位集中培训参会人员统计表》(附件2)、培训签到记录(电子版)及培训现场照片(1-2张)一并报送至基地与实验室管理处唐老师处(028-86291871,707952940@qq.com)。

3. 本次培训计入实验室安全档案,各单位应妥善保存培训照片、签到表、学时认定表等材料,以备学校检查和上级部门督查。



附件:二级单位集中培训参会人员统计表


基地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