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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弱项排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2-03 18:58:38         作者:基地与实验室管理处   审稿:

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弱项排查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64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为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师生人身安全与校园稳定,学校决定在前期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进一步全面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与工作原则

(一)压实安全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履行本单位及各实验室的安全主体责任。各实验室负责人须对本实验室开展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隐患立行立改,确保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平稳运行。

(二)强化过程管理,狠抓风险防控。各单位应持续完善并严格执行实验室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对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辐射源、等重要危险源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并逐一排查。对寒假期间需持续运行的仪器设备,须安排专人值守,并制定落实相应的技术防范与应急处置预案。

(三)深化安全教育,提升应急能力。要将安全宣传教育贯穿于教学科研全过程,通过常态化培训,持续提升师生的安全风险辨识能力、规范操作意识及应急处置与自救互救技能。各单位须严格执行假期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巡查制度,确保联络畅通。遇有突发事件,须迅速妥善处置并第一时间按规定程序上报。

二、排查重点范围

本次隐患排查覆盖全校所有教学、科研实验室及相关场所,确保不留死角、闭环管理。重点对以下方面开展深入细致排查:

(一)危险源管控与风险评估。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特别是易燃易爆、易制毒、易制爆、剧毒、强腐蚀性等)、气瓶、压力容器(如高压灭菌锅、反应釜)、高温加热设备(如烘箱、马弗炉)、生物制剂、辐射源等的采购、储存、使用、处置等环节是否规范。核查涉及重要危险源的实验活动是否进行风险辨识与评估,并制定现场处置方案。

(二)安全设施与操作规范。

1. 安全设施:全面检查实验室安全通道、出口是否畅通;消防器材、应急喷淋与洗眼装置是否完好有效;水、电、气管线是否规范,有无私拉乱接。

2. 操作规范:检查压力容器安全附件是否定期检验,操作规程是否上墙,人员是否持证或经专门培训;检查气瓶是否固定良好、标识是否清晰,管路是否泄漏,操作是否规范;检查高温设备周边是否堆放易燃物,是否存在违规操作或无人值守。

(三)生物安全与准入管理。涉及病原微生物的实验室,须严格对照生物安全等级要求,检查菌(毒)种及样本的保存、使用、销毁等相关操作与记录是否规范,相关实验活动是否经过审批备案,人员防护是否到位。排查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落实情况,严禁未通过安全教育培训与考核的人员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

(四)特殊管理情形与新兴风险。针对跨校区实验室,排查安全管理体系是否统一健全,应急响应能否有效衔接。对人工智能设备、无人值守系统、高能量密度电池等新设备、新技术带来的非传统风险,排查是否已开展风险辨识,并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规范与操作指南。

三、工作安排与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本次排查整改工作,并按要求填写《实验室安全专项排查问题清单》(附件1)。请于202626日中午12:00前,将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问题清单》PDF扫描件及其Excel电子版,一并发送至基地与实验室管理处唐老师邮箱(707952940@qq.com)。


请各单位切实履行责任,抓紧部署落实,确保排查工作取得实效,共同筑牢校园实验室安全防线。

附件1:实验室安全专项排查问题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