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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分析测试中心用户高水平文章奖励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25 14:23:56         作者:基地与实验室管理处   审稿:


根据《分析测试中心校内用户高水平论文奖励细则(试行)》要求,为充分体现分析测试中心(简称中心)对学校高水平人才培养和高质量科研成果产出的支撑作用,提高仪器设备使用效益,中心对校内师生用户使用平台仪器设备产出的高水平论文给予使用机时奖励。现将机时申请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的范围

奖励仅针对校内用户利用中心仪器完成、知识产权归属学校、四川农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的高水平论文。凡在文中明确标注有所使用的中心仪器设备信息(品牌和型号);或署名中心技术人员(或致谢中提及中心、实验技术人员),且文中所涉及测试方法数据在中心仪器使用记录中可查实;或在学校网页主页作高水平成果报道时提及中心及实验技术人员支持介绍的论文均可申请。每篇论文仅能申请一次。

二、奖励的形式

奖励按测试费用进行核算,以抵扣主账户(导师账户)产生的测试费用的形式实施。

三、奖励的标准

1.发表N0级代表期刊论文,每篇奖励测试费5000元。

2.发表N1级代表期刊论文,每篇奖励测试费1000元。

3.发表N2级代表期刊论文,每篇奖励测试费500元。

4.发表在代表期刊的实验技术类论文,每篇奖励500元。

四、奖励的申请

1.1225-1231日,提交申请:论文公开发表一年以内,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填写《分析测试中心高水平论文奖励申请表》(见附件),与论文首页复印件一并提交中心办公室(科技园A119)。

2.11-19日,中心审核:中心每年对提交的申请与论文证明材料进行集中审核。

3.112-114日,结果公示:审核评审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中心下发奖励通知,并在下一年度测试费用结算时以冲抵的方式兑现。

五、认定依据

代表期刊和论文分区按照学校《学科建设双支计划》校发(20256号标准执行。

六、其他

1.其他未尽事宜见《分析测试中心校内用户高水平论文奖励细则(试行)》

2.逾期未提交申请表将视作放弃奖励,请有相应成果的课题组及时准确提交申请。

3.奖励申请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分析测试中心联系。

联 系 人:王老师

咨询电话:028-82650072

办公地址:成都校区-科技园A-A119


附件:《分析测试中心校内用户高水平论文奖励细则(试行)》

          《分析测试中心高水平论文奖励申请表》



分析测试中心

2025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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