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暑假期间教学科研基地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科研单位:
按照《教学科研基地管理办法》(校发[2020]19号)与《实验室管理办法》(校发[2022]23号)以及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体系》(校发[2021]44号)有关内容和要求,现就暑假期间教学科研基地安全管理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加强师生员工安全宣传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确保人身安全。各单位根据学校后勤保障等实际条件,合理制定暑假期间基地科研试验、农事生产等计划,食宿、校车安排严格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
2、各院所须对教学科研基地的资产(包括办公室、实验室、管理用房、玻璃温室大棚及田间地块等)全面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抓好防火、防盗、安全生产等工作。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应及时向基地与实验室管理处等相关单位汇报处理。
3、加强水、电安全管理。不需要用水、用电时,务必关闭水龙头、切断电源,不得违规使用电气设备,确保试验区、工作区、生活区等安全稳定。
4、加强基地内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包括药品、试剂与仪器的使用与管理、废弃物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检查,严防有毒、易燃、易爆等实验试剂的丢失、泄漏、污染和爆炸等事故发生。
5、加强大春季田间管理,特别注重田间科研材料的安全管理,增加措施落实安全责任,防止科研材料被人为破坏、被偷盗等。
6、夏季多强降水、雷电等极端天气,请注意安全防范。各单位需做好防御大风准备工作,注意行路、行车安全,刮风时不要在广告牌、临时搭建物等附近停留,做好田间排水防洪抗倒等工作。防汛抗旱应急电话138 8203 8230。
7、加强环境保护,严格执行“谁使用,谁负责”。各教学科研基地内严禁乱扔乱堆乱放、严禁焚烧垃圾和秸秆;特别加强雅安农场各类圈舍的垃圾处理、生活污水排放等的环境安全管理。
基地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7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