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教科信〔2024〕4号)和四川农业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校基发〔2023〕25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提升学校实验室安全风险防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认定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分级分类范围
实验室分级分类的范围包括所有教学实验室、综合实验室、科研实验室(中心、场所、种质资源库库房等)(以下统称为“实验室”)。以“实验室房间”为单位,按照所涉及的危险源类别和安全风险程度进行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评定。
二、工作步骤
1. 分级分类工作专项培训(7月初)
请各单位实验室主任、实验室负责人及管理员参加基地与实验室管理处组织的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工作专项培训。
校区 | 培训日期 | 培训时间 | 培训地点 |
雅安校区 | 7月4日 | 下午2:30—4:00 | 10教1楼学术报告厅 |
成都校区 | 1教309会议室 | ||
都江堰校区 | 5教304会议室 |
2. 实验室填报分级分类信息(7—8月)
实验室安全风险等级认定实行“就高不就低”和动态管理的原则。各实验室负责人作为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全面辨识、评估各实验室房间的危险源种类、数量及危险程度,仔细填报《实验室主要危险源信息采集表》(附件1)和教育部制定的《高校实验室安全风险评分表》(附件2),依据《四川农业大学实验室分级、危险源分类标准表》(附件3),对所属实验场所进行危险源类别和安全风险等级评估,并填报《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自评表》(附件4),报送至所在二级单位。
3. 二级单位审核实验室分级分类结果(9月)
各二级单位组织专家组依据《四川农业大学实验室分级、危险源分类标准表》(附件3),对实验室报送的实验室所属类别和危险源信息进行审核,确定实验室类别和风险等级,并填报《XX单位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认定汇总表》(附件5),报送至基地与实验室管理处。
4. 复核并发布实验室分级分类认定结果(10月)
基地与实验室管理处组织专家对各二级单位上报的实验室分级分类结果进行最终审核确定,经审核确定后,正式下文认定各二级单位所属实验室(中心)的分类和等级。学校将依据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认定结果制作实验室安全信息牌,分门别类进行实验室安全监管,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三、具体工作要求
1. 各二级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实验室分类划分和风险等级认定工作。各实验室负责人必须亲自部署,提出方案,具体落实,确保实验室房间无遗漏。
2. 各二级单位要以本次实验室分级分类认定工作为契机,做到家底清、情况明,努力把“看不到”“想不到”“不知道”的问题纳入视线,在此基础上,切实加强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管理体制、安全防范措施等方面的建设,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单位于9月底前将《实验室主要危险源信息采集表》(附件1)、《高校实验室安全风险评分表》(附件2)、《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自评表》(附件4)和《各单位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认定汇总表》(附件5)的电子版原件、签字盖章后的PDF扫描版材料发至基地与实验室管理处谭老师处(邮箱1207108483@qq.com,电话:028-86291871)。
附件:1. 实验室主要危险源信息采集表(实验室埴报,院所汇总)
2. 高校实验室安全风险评分表(实验室填报)
3. 四川农业大学实验室分级、危险源分类标准明细表
4. 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自评表(实验室填报,院所汇总)
5. 各单位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认定汇总表(院所填报)
基地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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