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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23年小春种植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5 22:51:09         作者:基地与实验室管理处   审稿:

关于填报2023年小春种植计划的通知

各院所:

根据2023年学校重点工作要求,为高效集约使用学校教学科研基地的土地资源,坚持物尽其用的原则,详细掌握基地土地资源使用情况,持续推进资源核查工作,现将填报2023年小春种植计划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崇州基地、温江惠和基地、邛崃小麦育种基地。

二、填报要求

1.请各院所课题负责人或课程负责人等严格按照附件1《2023年小春种植计划申报表(科研、教学)》中各项内容要求,务必规范、真实、准确、完整的填报。基地处将根据填报内容进行实地核查,并与科技处、教务处进行项目和课程核实。

2.各院所基地负责人负责通知、收集单位数据,汇总填写附件2《2023年小春种植计划申报汇总表(科研、教学)》。

3.请各院所高度重视每年度的种植计划填报工作。种植计划填写及提交工作将作为各个单位、各位老师今后基地资源调配、使用核查、管理奖励的重要考核内容之一。

4.填报说明: ①研究领域:科研用地分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 ②预期成果:主要填写地块上拟产生的科研成果,包括新技术、新产品、新审定品种、知识产权、培养的学生数量、拟发表的论文、拟申报项目等。③项目经费:填写项目总经费。④到账经费:截止填表时累计到账经费。⑤地块使用人:属课题组成员或课程授课教师,且为土地实际使用人。⑥课程性质:教学用地分为课程实验、教学实习、耕读教育、创新创业等。⑦备注:列表内容未包含或不明确的请在备注中填写,如科研用地本季需要改地或整地的,或对于生长季节(大春、小春)不明显的多年生植物等;教学用地请注明对应课程的开课周次以便核查。

三、提交时间

各院所基地负责人于2023年10月15日之前将附件2《2023年小春种植计划申报汇总表(科研、教学)》发送至邮箱:417044989@qq.com。

联系人:杨继芝      电话:13880285956

附件1:2023年小春种植计划申报表(科研、教学)


附件2:2023年小春种植计划申报汇总表(科研、教学)



基地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