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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级研究生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4 22:46:57         作者:实验室管理科   审稿:

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切实落实学校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提高入学新生实验室安全责任意识、风险防范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将2023级研究生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涉及各类实验室使用的2023级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培训内容

1.实验室安全相关政策法规及学校相关规章制度

2.实验室通用安全知识,如实验室水电安全、消防安全、环境卫生维护、突发事故应急处置与救援等。

3.实验室专业安全知识,如化学安全、生物安全、机械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等。

4.实操培训(主要针对农林类、生化类、机械类专业),如实验技术、仪器操作、安全设施及防护措施等。

培训相关参考资料见附件1。

三、时间安排

2023年9月15日-10月20日。

四、工作要求

1.2022年新修订的研究生管理办法(校研发〔2022〕25号、27号)已将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作为“入学教育”环节的主要内容,各教学科研单位要高度重视研究生新生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结合所属学科专业实验室安全要求和特点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2023级新进研究生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确认书(附件2-3)。考核考试未通过的、实验室安全责任确认书未签订的不允许进入实验室学习工作。

2.请各教学科研单位做好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的档案材料收集存档,主要包括培训工作安排、培训PPT、培训资料、现场照片、新闻稿、实验室安全责任确认书。培训有关电子档案材料、《2023级研究生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信息表》(附件4),请于10月20日前将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基地与实验室管理处谭老师处,联系电话028-86291871,邮箱1207108483@qq.com。

3.学校将于今年启动危险化学品、压缩气体使用规范等实验室安全知识专题讲座和化学品泄漏等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活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1.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参考资料(一)

     1-2.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参考资料(二)

     2.实验室安全责任确认书(适用于农学、工学、理学类院所)

     3.实验室安全责任确认书(适用于人文社科类院所)

     4.2023级研究生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信息表


基地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