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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2023年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启动暨培训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04 04:38:59         作者:实验室管理科   审稿:

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高等教育司关于组织召开2023年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启动暨培训会的通知》(附件1)要求,教育部定于2023年4月7日召开2023年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启动暨培训会,我校将分校区设视频会议分会场。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会议将对2023年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进行部署,邀请专家对《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附件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附件3)内容以及本年度检查重点进行详细解读,并就高校实验室安全基础理论、管理实践等内容进行报告交流。

二、会议时间

2023年4月7日上午9:00-12:00

三、会议地点

本次会议以线上方式进行,根据学校实际,采取集中在线参会和分散在线参会相结合的形式。

(一)集中线上会议地点

成都校区:第一教学楼309报告厅

雅安校区:逸夫楼第二会议室

都江堰校区:5教403会议室

(二)分散线上参会地点

各自工作岗位

四、参会人员

(一)集中线上参会人员

1.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实验室管理人员。

2.各教学科研单位分管领导、各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自然科学类院所不低于3人参加,人文社科类院所不低于1人参加。原则上各级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到岗一年须接受实验室安全培训。

(二)分散线上参会人员

各实验室及课题组负责人、实验项目负责人、实验指导老师、实验技术人员、实验室管理人员和其他实验室工作人员。

五、报名方式

请各分散线上参会人员于4月5日(星期三)15:00前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并如实填写信息;集中线上参会人员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报名。测试时间:4月6日16:00。报名方式、网络直播测试等详见网址aqhd.las.chaox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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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于4月6日12:00前将集中线上参会人员统计表(附件4)、4月10日前将分散线上参会人员统计表(附件5)报基地与实验室管理处曾老师处(028-86291871,252619324@qq.com)。

2.各单位须提前就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附件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附件3)等组识学习,资料自备。

3.集中线上参会人员需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认真落实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要求,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强自我管理,做好自我防护和健康监测。


附件:

1.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高等教育司关于组织召开2023年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启动暨培训会的通知

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

3.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

4.集中线上参会人员统计表(4月6日12:00前上报)

5.分散线上参会人员统计表(4月10日前上报)



基地与实验室管理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