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验材料系统自购材料入库升级优化与全面启用线上审核的通知
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学校转作风、提质效的要求,不断优化自购实验材料审核办事流程,缩短报账周期、提高审核效率,让“信息多跑路、师生少跑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功能模块
1.招标供货与自购登记订单预结算时,增加多个项目经费编号选择结算功能。
(1)系统升级为实时对接财务系统账号经费,选择账号后即可查看余额,余额不足时以红色显示。
(2)招标供货材料可提供2个预结算项目经费编号,当第一个项目经费余额不足时,可选择第二个支出账号同时结算。
(3)自购材料入库登记时,为满足教师使用多个项目经费报销同一批次材料经费需求,可提供1-4个预结算项目经费编号。
2.取消线下审核流程,所有自购实验材料登记入库均实行线上审核。
(1)常规机打发票按原操作流程不变,有销售清单的发票请将两者合拍在同一张照片上再上传。
(2)新版电子发票没有发票代码,可在发票代码栏填“0”、发票号码栏填“20位发票号码”。
(3)定额发票自购材料入库也在“数据登记”处按流程登记后,在“网上审核”—“上传/查看发票”—“【定额发票】即销售清单”处上传加盖销售公司的销售清单或收据图片。
3.新增入库订单的修改功能,驳回订单或未审核订单均可以进行修改、删除、复制等操作。
(1)需修改订单内物品相关信息的,使用“修改”功能。
(2)订单内物品相关信息错误或不属于材料的,使用“删除”功能。
(3)需在订单内增加物品相关信息的,使用“复制”功能再修改基本信息。
4.单列自购实验材料入库订单审核未通过模块,标记为“驳回订单”。
标注有问题的订单均在“驳回订单”栏,师生可在“驳回备注”中查看驳回原因,并进行修改,完善入库登记信息。
二、其他注意事项
1.以上功能模块从即日起开始实行。所有自购实验材料登记入库均实行线上审核,定额发票实验材料入库不再线下审核,已录入订单在“网上审核”处查找,点击“上传/查看发票”处补充发票、销售清单或收据等信息,完善订单入库登记信息。
2.如在线上申报与审核中遇到任何困难和问题,请与实验室管理科联系。雅安校区:李老师,0835-2888632;成都校区:曾老师,028-86291871;都江堰校区:吴老师,028-87123325。
基地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1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