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1-2022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全面掌握全国高等学校实验室建设、仪器设备、实验队伍及实验教学等方面的状况和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报送2021-2022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2〕17号)要求,现组织开展我校2021-2022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填报工作,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础数据资料包
为便于各教学科研单位、各实验室填报数据,从教务处、研究生院、科技管理处、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等有关单位收集了学生毕业、教学科研成果、学生获奖、论文发表、教材出版、科研及社会服务项目等信息,供各单位查阅填报,详见附件1。
二、填报要求
1.40万及以上大型仪器设备使用信息数据填报。请各单位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员填报“40万及以上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情况表(附件2)”,部分数据可查阅“实验室基础数据资料包(附件1)”中的附表材料。
2.实验系列教师培训数据填报。请各单位人事信息属于实验系列岗位的教师填报“实验系列教师培训情况表(附件3)”。
3.实验室基本情况信息填报。请各单位、各实验室主任组织各实验室填报“实验室基本情况表(附件4)”,部分数据可查阅“实验室基础数据资料包(附件1)”中的附表材料。
4.教学实验项目信息填报。请各单位实验项目教学老师根据教务处提供的教学实验项目信息,核实并完善“教学实验项目信息表(附件5)”。
三、填报要求
1.数据统计时段: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
2.填报负责人需仔细研读报表内容及相关填报说明,严格按照填报说明填写。
3.各教学科研单位应高度重视实验室数据统计填报工作,认真填报,主管领导负责审核数据,确保数据真实性和完整性。
4.请各单位于9月21日前将Excel电子版材料(附件2~附件5)发送至基地与实验室管理处谭老师处(1207108483@qq.com)。
四、工作联系人
1.基地与实验室管理处,谭翠028-86291871;
2.教学实验项目填报,王传辉028-86291967。
附件:1.实验室基础数据资料包(单独发送)
2.40万及以上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情况表(单独发送)
3.实验系列教师培训情况表(单独发送)
4.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单独发送)
5.教学实验项目信息表(单独发送)
基地与实验室管理处 教务处
2022年9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