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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秋季学期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14 22:29:43         作者:实验室管理科   审稿:

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学校将开展秋季学期实验室安全拉网式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校教学、科研实验室及相关场所。

二、检查内容

各教学科研单位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附件1),全面排查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实验室危险源分级管控要求及安全管理制度等落实情况,重点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生物安全、高压容器(含气瓶等)、特种设备与常规冷热设备安全等的使用与管理进行隐患排查整改。

三、时间安排

(一)各教学科研单位自查自纠(9月14日-9月21日)

各单位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和检查内容,对本单位各类科研教学实验室及相关场所开展全方位、立体式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并逐条整改,填写《实验室安全风险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2),并于9月21日前将附件2(Excel版本+加盖单位公章的PDF扫描版本)发送至基地与实验室管理处曾老师处(邮箱252619324@qq.com,联系电话:028-86291871)。

(二)学校现场检查(9月22日-10月13日)

在各教学科研单位自查自纠基础上,基地与实验室管理处、保卫处、后勤管理处等职能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进行全覆盖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及督查情况将以书面形式通报各单位。

(三)落实整改

各单位根据自查自纠以及学校检查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逐条整改落实,形成《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回执单》(附件3),将纸质版(加盖公章+签字确认)报送至雅安校区1-518(李老师,0835-2888632)、成都校区1-621(曾老师,028-86291871)、都江堰校区5-212(吴老师,028-87123325),电子版(Word版本+加盖院所公章的PDF版本)发送至曾老师处(邮箱:252619324@qq.com,联系电话:028-86291871)。

四、工作要求

各教学科研单位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真对待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科研环境。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

         2.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

         3.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回执单


基地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