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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暑假期间基地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13 22:28:44         审稿:
各相关单位:
按照《教学科研基地管理办法》(校发[2020]19号)以及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体系》(校发[2021]44号)有关内容和要求,为确保学校暑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现就暑假期间基地安全管理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加强师生员工安全宣传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确保人身安全。各单位根据学校后勤保障等实际条件,合理制定暑假期间基地科研试验、农事生产等计划,食宿、校车安排严格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
2.各单位应对院所基地办公室、实验室、管理用房及田间地块等全面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抓好防汛、防火、防盗、安全生产等工作,如存在安全隐患重大问题及时向基地处等相关单位汇报处理。
3.加强水电安全管理,不需要使用水电时,务必关闭水龙头、切断电源,确保试验区、工作区、生活区安全。
4.加强环境保护,严格执行“谁使用,谁负责”。各基地严禁乱扔乱堆、焚烧垃圾、秸秆;特别加强雅安农场各类圈舍的垃圾处理、生活污水排放等的环境安全管理。加强基地试验试剂的使用、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检查,严防有毒试剂和易燃易爆试剂物品的丢失、泄漏、污染和爆炸等事故发生。
5.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放松,进一步落实雨城区、崇州市等地方及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基地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7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