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0-2021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各教学科研单位:
教育部关于报送2020-2021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工作已启动,为保障数据报送的效率和质量,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填报要求
本次实验信息统计数据通过系统网络和线下填报结合的方式,数据统计时间段为: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
1.系统网络填报。请各实验室相关人员用实验室账号登录“高校国资综合管理系统”(校内网址:http://10.255.251.17),选择资产报送子菜单对“实验室数据”“人员数据”和“精密贵重仪器”进行填报,具体流程请参阅“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填报流程”(附件1),各实验室登录账号及密码请查阅附件2,数据填报说明见附件3。
2.线下填报核查。本科教学实验项目数据(附件3)通过线下填报,详见“附件4:教学实验项目统计表”。请单位对表中“01实验项目核实”中的数据进行核对完善,并补充填报表“02实验项目补充”中缺失的实验项目所有数据,以及补充“03实验室名称补充”中缺失的实验室名称。
二、材料提交
除教学实验项目表外,其余项目均在网上完成填报提交。本科教学实验项目统计表完成填写和核实后,请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将电子版材料以学院命名发至基地与实验室管理处谭老师处(邮箱:1207108483@qq.com)。系统网络填报及线下填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9月15日。
四、工作要求
请单位高度重视,做到数据填报准确,并将《关于报送2020-2021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转发各实验室,督促实验室按要求认真完成2020-2021学年实验室数据的填报。
五、工作联系人
1.基地与实验室管理处,谭翠028-86291871;
2.教学实验项目填报,王传辉028-86291967。
附件:1.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填报流程
2.实验室账号列表
3.数据填报说明
4.本科教学实验项目统计表
基地与实验室管理处 教务处 国资基建处
2021年9月1日
